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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16:19  点击:

 

 

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查方式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学科招生计划较少且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适度扩大复试差额比例,做到优中选优。

4.坚持扩大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在符合国家政策和学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学院自主制定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自主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复试安全。

6.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同时,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核查本院考生的复试资格。

2、学院根据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学院定于2020年5月10日对复试教师进行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招生指标与复试名单

学院复试名单于5月11日18:00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逐一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同时确认复试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方案。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学校和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方案并保持通信畅通

四、工作程序

1、确定并通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4-15

(1)纸质复试通知书不再寄发。

(2)实行参加复试考生逐一通知制度。

(3)复试考生的通知实行专人负责制,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对于个别没有通知到的上线考生,第一时间反馈至研招办。

(4)复试期间,学院设置固定电话(0379-64231725),专人值班。

(5)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登录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详细查看《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同时,应及时查看土木工程学院网站公布的我学院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名单。

2.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审查材料包括: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核查《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学院资格复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签署复核意见,谁签字谁负责。

3.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为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通知和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4.报送复试结果

学院复试结果经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汇总、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6.体检

体检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库。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项目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等。网络远程复试将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贯彻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放在研究生复试的首要地位。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30分)

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同一学科(专业)问题的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3.专业素质与能力(7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

(1)专业素养,同一学科(专业)问题的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2)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100分)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素质与能力成绩。

调剂工作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拟调剂生源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附精准调剂要求),经批准后由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对外发布调剂信息。研究生院将申请调剂到我校的备选考生信息库转发给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12小时之内,将选定的调剂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并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报考我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调剂,学院将积极协助报考本单位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好调剂工作

、拟录取

考生的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总成绩×40%。

1、本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其成绩排出先后顺序,在土木工程学院公示并提出拟录取建议。5月18日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拟录取名单。

2、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批准录取。

3、根据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复试期间,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协议签订事项,非全日制考生只需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协议签订事项。

(1)全日制研究生

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监督和争议处理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核实,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本学院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379-64231725

部门:河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邮箱:majianjun@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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