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土木建筑学院科级人员集中调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6:20 点击: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科级人员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土木建筑学院科级人员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现将我院科级人员集中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成立土木建筑学院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丰军
副组长:马建军 陈 洁 谢 镭 王文胜
二、岗位和职数设置
1.土木建筑学院校设科级岗位设置及岗位职数(见附件一)
2.土木建筑学院内设业务科级岗位设置及岗位职数(见附件二)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勉尽责、务实重干,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实绩突出、师生认可。
3.具有胜任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任职资格
1.新提任的科级人员,原则上应能任满三年。
2.提任正科的,应当具有副科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由专业技术岗位直接转任七级管理岗位的,一般应当已聘专业技术副高级以上岗位或中级岗位聘满两年;提任副科的,应当具有下一级岗位及相应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由专业技术岗位直接转任八级管理岗位的,一般应当已聘专业技术中级以上岗位或初级岗位聘满五年。
3.申报教学单位内设的系正副主任、研究所正副主任、实验室正副主任等人员的,一般要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新提任的科级人员要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新提任的科级人员要有我校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时间安排
1.自愿报岗及资格审查。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3月24日上午12点前将《河南科技大学科级人员岗位报名表》(附件3)交至土木建筑学院院办(工科3-214)。
2.组织实施。3月21日-3月24日,对报岗人员进行对报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了解。3月25日召开党委会,按照工作方案,依据考察结果,视报名情况以集体研究方式确定拟任人选。
3.拟用人选公示。3月25日,拟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将《科级人员岗位报名表》、《科级人员拟任人选汇总表》、《科级人员职务任免请示》、拟用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4.上报公示情况。4月2日,学院将《公示情况报告》报党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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